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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 “永02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8)。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4年6月2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请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永02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永02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永02转债”持有人可在 2024年6月24日(含 2024年6月24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28057366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在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莉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共5人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85,0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鉴于公司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共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股权激励的条件,依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对上述5名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回购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7,902,458股(注:总股本487,902,458股为截止2024年6月17日股本数量,未考虑未来公司永02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数量)减少至487,717,458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4年6月19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申报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联系人:耿建、李慧敏

  4、联系电话:0571-28057366

  5、传真号码:0571-28028609

  6、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徐之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之达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徐之达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全体委员对徐之达先生作为常务副总经理人选的提名、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徐之达先生简历

  男,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2011年10月至2013年5月借调至商务部台港澳司;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在北京科技大学就读研究生;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任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任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任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任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注销原因:公司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 拟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票数量为65,000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120,000股。

  ● 拟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4.57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7.13元/股。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8月21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21年8月31日为授予日,以4.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27.00万股限制性股票。

  5、 截止2021年9月27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完成缴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股份的登记手续办理,于2021年10月23日、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6、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合计2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2-060)。

  7、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561,250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070)。

  8、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公告编号:2023-048)。

  9、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公告编号:2023-087)。

  10、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共解锁55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4-010)。

  (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5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5月17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26日为授予日,以7.1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授予389.69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止2023年6月29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完成缴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并于2023年7月3日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股份的登记手续办理,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共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依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票数量为65,000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票数量为120,000股,本次合计回购185,000股。

  3、回购股票的价格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因2021年度及2022年度现金分红,公司股票价格发生调整,本次回购价格相应调整方式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以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采用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分别为0.1597元/股、0.1290元/股。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得出,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4.7-0.1290≈4.57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7.13元/股。

  4、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按相应回购价格计算,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为1,152,650元。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预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前股份结构情况参考本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情况,未考虑该期间公司“永02转债”的转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四、回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律师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共5人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85,0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

  2、法律意见书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1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邦毅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共5人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85,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之达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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