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95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19日。
一、回购基本情况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000万股(含)-2,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3%-2.8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据此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关于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实施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0,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525,068股后的689,474,9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4,473,746.6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9日。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现金股利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股分配比例,即34,473,746.60元=689,474,932股×0.050000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
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股利应以0.0492482元(含税)计算(每股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总股本,即0.0492482元/股=34,473,746.60元÷700,000,000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248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6月19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9.95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689,474,932股×0.05元/股÷700,000,000股=0.0492482元/股
即: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0.00元/股-0.0492482元/股=9.95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5元/股条件下,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股份数量区间1,000万股(含)-2,000万股(含)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0万元(含)-19,9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所需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数量及支付的资金总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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