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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H股股份回购需通知债权人公告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相关决议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H股股份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H股股份,回购数量不超过2024年5月29日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时公司已发行H股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2,959,860股。回购价格不得达到或超过H股实际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格的105%。回购实施期限至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或于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相关特别决议案所授予之授权之日,二者较早发生之日为止。公司完成回购后,将分阶段或一次性注销回购的H股股份,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H股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未于指定期限向本公司申报的债权,将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债权人,应持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23楼

  (2)申报时间:2024年6月21日- 2024年8月4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5229 3555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调整为92.48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合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8)(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8日、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9日、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0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A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2.48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截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A股总股本为139,108,6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份1,750,474股,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A股股份为137,358,129股。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A股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A股总股本=(137,358,129×1.00)÷139,108,603=0.98742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A股总股本=(137,358,129×0.4)÷139,108,603=0.39497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0.00-0.98742)÷(1+0.39497)=92.48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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