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6月19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26.05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5月1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7名激励对象授予232.0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0.09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4年5月10日
2、授予数量:226.05万股
3、授予人数:173人
4、授予价格10.0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实际认购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资格,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进一步调整。经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77人调整为17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2.05万股调整为226.05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予相关内容一致。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而取得的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3、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时间及比例安排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3896号),截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已收到17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226.05万股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2,808,445.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260,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0,547,945.00元,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26.05万股,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6月19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5月10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算,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2,127.13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2024年-2027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股,万元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注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到期收回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合计8,000万元,收到收益51.41万元。
● 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进展情况: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5,000万元
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
现金管理期限:9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一、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分别2024年3月18日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2024年3月18日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万元、2024年3月19日购买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赎回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产品,收回本金合计8,000万元,收到收益51.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计算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6,3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203,207.5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88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2、合同主要条款
(1)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2)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3、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16)。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2.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为上市金融机构,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33,218.87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5.05%。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结果为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智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智祺”)持有公司股份3,343,9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72%;股东泰安智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嘉兴智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智锦”)持有公司股份1,726,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6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智祺、泰安智锦因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上海智祺减持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828%,泰安智锦减持数量不超过500,000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07%。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股东上海智祺、泰安智锦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股东、董事桂久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拟实施的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上海智祺、泰安智锦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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