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获得批准。
(三)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107.47元/股调整为71.98元/股。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45股。公司已于2024年6月6日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
(二)调整依据及调整结果
根据《持股计划》中“四、本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购买价格、持有人分配情况及资金来源”之“(三)本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其确定方法”的规定:“在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将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从107.47元/股调整为71.98元/股。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7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5.44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4月25日,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6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7)。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6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6月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回购实施进展情况: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25,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回购最高价格85.8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8.38元/股,回购均价82.7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99.7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年5月30日,公司董事周正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2024年6月3日及2024年6月5日,公司监事魏凌鹏合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上述减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直接联系,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
(二)除此之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3,925,383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后期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以口头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阮立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45股。根据《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将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从107.47元/股调整为71.9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调整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圣松、周正华、谢维伟为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建议。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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