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4-04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股份具体信息如下:
● 回购专用账户名称: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回购股份种类:无限售条件 A 股
● 拟回购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
● 回购方式:集中竞价
● 回购金额:395,448,727.06元(不含交易费用)
● 回购股份注销数量:12,565,382股,约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0%
●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12,565,382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565,38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以本次注销股份实施完成后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 经计算,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公司此次不对“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0元/股(含)【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8.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8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于2021年4月27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2021年7月15日公告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1,342,09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62%,最高成交价7.99元/股,最低成交价6.7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5,448,727.0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要求。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数量为58,976,234股(含前次回购尚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7,634,138股)。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受让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二级市场购买(包含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公告《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64,789,616股。其中,通过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46,410,852股,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18,378,764 股。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剩余12,565,382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使用部分的股份12,565,382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2,565,382股,约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0.4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6月24日完成。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179,506,920股变更为3,166,941,53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12,565,382股,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根据上述“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条款:P1=(P0+A×k)/(1+k)=(7.98-7.70×0.40%)/(1-0.40%)=7.98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此次股份变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未做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98元/股。
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