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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债券代码:110093         债券简称:神马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00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亿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364.7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2日对神马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18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9,000万元(含89,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165,440.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23日以书面、微信或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6月26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董事樊亚平先生、独立董事尚贤女士、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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