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5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吴小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吴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汇率波动风险应对能力,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制定了2024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5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4-028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谢志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谢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宋德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席:谢志雄;委员:宋德安、孟文旺、林长春、邹安、周平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席:郭杰斌;委员:周平、盛学军、唐萍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席:盛学军;委员:宋德安、郭杰斌、唐萍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唐萍;委员:宋德安、盛学军、郭杰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汇率波动风险应对能力,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制定了2024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设立运营改善部(法务与合规部、深改办)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和综合体系能力,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设立运营改善部(法务与合规部、深改办)。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五)关于2023年工资总额清算及2024年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公司根据规定开展2023年工资总额的清算及2024年工资总额预算,各项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高度关注公司股票近期走势,讨论了市值维护各种可能的措施和可能下一步采取的维护方案。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5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4-027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 交易品种:美元汇率
● 交易工具:远期购汇、货币掉期
● 交易场所: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远期购汇,开展美元远期购汇总额不高于2亿美元;货币掉期,计划开展货币掉期总额不高于0.5亿美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严格把关,从制度约束、人员配备、事中管控、事后评审、预警机制方面分析了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亦分析了事前、事中及事后风险并制定了应对措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矿石采购大量依赖进口,2024年全年需购汇量预计达6.32亿美元,正确识别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并采取适应的应对措施,对于公司生产经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为更有效地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有必要开展远期购汇业务。同时,为尽可能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有必要尽快打通美元融资渠道,以实现最大可能降本增效。
公司开展的相关衍生品交易业务将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合理的资金安排,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与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2.5亿美元,其中远期购汇总额不高于2亿美元,货币掉期总额不高于0.5亿美元,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保证金和权利金,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此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包括远期购汇和货币掉期,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收入、支出、资产或负债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别必须与公司实际各项业务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
2.外币币种:美元。
3.交易对手和场所:公司远期购汇和货币掉期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公司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包含场内和场外交易。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 事前风险:经验不足,可能存在未识别的风险。
2. 事中风险:
2.1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2.2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可能会影响公司当期的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2.3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2.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3. 事后风险:对衍生品业务的事后分析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无法给后续业务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撑。
(二)应对措施
1. 事前风险控制:加强内部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并借鉴其他上市公司已有操作经验,降低未识别风险可能。
2. 事中风险控制:
2.1交易原则: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主要目的,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2.2产品选择:多市场多产品之间进行比较、询价,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3交易对手管理: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3. 事后风险控制:
信息披露: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内部审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衍生品投资进行合规性审计。
学习提升:学习系统的分析方法,提高分析报告价值。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二)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风险提示
公司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严格把关,从制度约束、人员配备、事中管控、事后评审、预警机制方面分析了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亦分析了事前、事中及事后风险并制定了应对措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4-026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重庆钢铁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志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林长春董事、张金若董事(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履行请假手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其余2人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履行请假手续;
3、 公司总裁孟文旺、董事会秘书邹安出席本次会议;高级副总裁谢超、赵仕清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林涛、叶芳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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