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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4-094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804,738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其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变化,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影响本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4-093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披露计划,现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时间进行限定,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于2024年6月26日进入第二个行权期(期权代码:1000000191),行权期有效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5年4月28日,2024年6月26日开始行权。

  二、限制行权期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期权代码:1000000191),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4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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