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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想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陈旭先生、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及副总经理薛垂良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7、17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6、8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昕炜、陈璟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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