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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达到总股本的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至 2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73元/股(含)调整为49.2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截至2024年7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61,07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109%,购买的最高价为56.05元/股、最低价为30.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2,654,844.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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