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5日)的总股本503,155,931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为3,089,000股后的500,066,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09,014,590.96元≈500,066,931股×0.218元/股。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9,014,590.96元÷503,155,931股≈0.2166616元/股。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166616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总额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 截止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日前,公司已回购股份3,089,000股,故本次权益分派的派发基数为500,066,931股。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5日)的总股本503,155,93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089,000股后的500,066,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3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1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6日。
四、 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09,014,590.96元≈500,066,931股×0.218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16661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2166616元/股≈109,014,590.96元÷503,155,931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166616元/股。
五、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7月8日至登记日:2024年7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七、 调整相关参数
1、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麦米转2”(债券代码:127074)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由30.94元/股调整为30.5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麦米转2”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 根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上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需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八、 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
咨询联系人:王涛、辛梦云
咨询电话:0755-86600637
传真电话:0755-86600999
九、 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麦米转2”调整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74
2、债券简称:麦米转2
3、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30.94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30.58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7月16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19号)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20万张,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1045号”文同意,公司12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1月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麦米转2”,债券代码“127074”。
根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发行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发行人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发行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0.99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麦米转2”的转股价格由30.99元/股调整为30.9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麦米转2”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5月23日、2022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57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438.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可开始自主行权,行权价格为17.66元/份。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553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共计429.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以及预留授予部分7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51.8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可开始自主行权,行权价格为17.66元/份。综上,截至2024年7月8日,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新增发共计5,584,008股。
公司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总额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计划于2024年7月15日(股权登记日)实施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9,014,590.96元÷503,155,931股≈0.2166616元/股(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麦米转2”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A×k)÷(1+k)=(30.94–0.2166616+17.66×0.0112225)÷(1+0.0112225)≈30.58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调整后的“麦米转2”转股价格为30.5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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