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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交易所: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 7月22日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田鹏 孟珂 毛艺融)7月10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沪深北交易所表示,为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就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是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20%。

  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其展期适用通知的要求。

  二是通知自2024年7月22日起施行。交易所其他规定与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沪深北交易所提醒,各市场参与人应当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确保业务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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