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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C1-50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升杨先生主持;

  2、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董事王升杨先生、盛云先生、王一峰先生、殷亦峰先生、吴杰先生、洪志良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姜超尚先生、陈西婵女士、王如伟先生现场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严菲女士、监事王龙祥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监事蒋怡澜女士现场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姜超尚先生现场出席会议;财务总监朱玲女士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2,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聂梦龙律师、张辰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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