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提供担保金额168,824.47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参股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632,887.20万元的担保额度。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将全资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肥业”)。
2024年6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宜化”)、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楚星生态”)、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新能源”)、宜化肥业、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新材料”)及参股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提供担保368,387.37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具体如下:
二、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金额为5,000.00万元。
3.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4年6月21日至2025年5月6日期间签署的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提供担保金额为560.00万美元(按照开证当日1美元对人民币7.2443元计算,约为人民币4,056.81万元)。
3.保证期间: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公司与江苏中农农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甲方:江苏中农农资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为保障甲方在一定期限内与乙方发生的多笔业务所形成的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方因与乙方业务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4,000.00万元。
3.保证期间:乙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2024年6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甲方因与乙方之间的所有经济业务及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200,000.00万元。
3.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五)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30,000.00万元。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六)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97,300.00万元。
3.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七)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10,000.00万元。
3.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八)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公司按66.67%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金额为666.70万元。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7日止。
3.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九)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公司按35.597%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10,287.53万元。
3.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十)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公司按35.597%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7,076.33万元。
3.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未超过持股比例。宜化新材料其他股东宜化集团按照33.33%的持股比例为宜化新材料提供担保;新疆宜化其他股东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合计按照不低于64.403%的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上述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被担保方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12,80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57,96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45%;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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