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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础,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7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一)把握发展机遇,推进项目开发

  公司聚焦“双碳”目标和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新要求,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发展方针,进一步优化调整项目开发思路。一是聚焦重点区域,浙江省内紧盯集中或分布式光伏开发机会,积极跟踪陆上分散式风电政策放开进度,合理推进抽蓄项目前期工作,重点争取海上风电资源;省外坚持规模化、基地化开发,借助现有产业布局,紧盯重点地区,快速做大风光电规模。二是聚焦产业协同合作,加大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深度,打造产业合作联盟,提高产业配套需求响应能力;依托利用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等平台,充分发挥集团系统内部协同作用等,构建以资源获取为导向的协同管理机制,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三是聚焦风险控制,坚持守牢效益底线,做到量质并重,提升资产经营创现能力。

  (二) 加强管理能力,推进专业化整合

  公司围绕提升集约化管理能力、风险防范能力、精细化运营水平,构建电力交易、建设管理、项目运行维护等专业领域人才队伍的改革目的,进一步适应新能源产业市场化竞争日趋激烈的发展形势,稳妥推进实施公司改革管控优化方案。根据项目开发实际,动态调整项目开发区域工作组(专班),集中优势资源力量攻坚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建立健全海上风电统一管理体系,重点培养海上风电自主运维专业团队,形成规模效应;运营管理公司全面承接陆上风光电运营管理,重点加强电力市场交易、运维等专业人才培养,发挥集约化管理效能,提升运维管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建管中心配强团队力量,加快培养基建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管控架构与管控机制的优化创新,有效增强公司的企业管理效率,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增厚投资者回报,共享经营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着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优化利润分配方案,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为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逐年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累计现金分红4.28亿元。

  此外,公司积极响应证监会鼓励现金分红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若2024年上半年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于2024年半年报或三季报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

  未来,公司将秉持积极回报股东的一贯政策,并充分考量发展阶段、经营效益、资本开支计划、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平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坚持为投资者提供可持续、相对稳定的现金分红,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市场化经营机制转换

  公司全面推进高水平创新驱动,坚持科技创新工作立足公司主业,加大智慧新能源建设力度,围绕风机运行监控、水电机组智能运行、光伏智能监测等方向谋划好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成果的落地和推广,服务好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围绕营运企业安全生产、运维管理工作提升发掘创新点,谋划好科技创新与数字化项目,重点在风力发电领域挖掘科技创新课题,主动与集团内外科技创新机构及高校建立广泛联系,着力做好新技术、新方案与项目建设、生产运维管理需求的匹配。

  同时,公司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体系,增强价值创造。向上充分发挥经理层作用,深化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向下探索建立建设管理和项目开发人员激励机制,探索市场化选人用人。持续完善市场化考核机制,做好业绩行业对标、薪酬市场化对标,遵循价值与贡献对等原则,充分调动关键岗位、核心人员以及更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动力,形成更加精准灵活、规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机制,加大向有市场竞争优势核心关键人才、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全面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公司多年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多元化渠道建立了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营造了良好的沟通环境。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组织投资者调研,持续增进投资者对于公司发展战略与业务情况的了解,稳定各类股东对于公司的长期价值预期,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健康的关系。

  此外,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优化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公司常态化通过图文、官方公众号等形式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解读,提高公告的可读性、直观性,同时持续编制和披露ESG报告,展现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成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识。

  2024年度,公司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点,持续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密切跟踪并牢牢把握监管要求,积极探索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路径,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多层次、多角度地展示公司经营等方面的进展,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公司将持续主动接收投资者反馈,认真听取建议,反馈给公司管理层,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

  五、规范公司运作,强化风险管理

  公司健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进一步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高效运作、科学决策。按照独立董事政策变化和监管要求,公司及时落实改革要求,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改善独立董事履职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公司将结合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规则,持续健全和优化公司现代法人治理体系和制度体系,积极推动董事会建设,不断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决策质效,全面推进上市公司治理能力提升和高质量运作。

  此外,公司始终坚持强化合规管理和内部监督,严格遵守国资监管政策和证券监管规则,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全方位防范和控制合规性风险。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等大监督机制,发挥内部审计自我监督功能,围绕提质增效与管理提升,突出重点关键领域审计。持续优化完善全面风险预警体系,聚焦经营投资、电力市场交易等关键业务,加强重点环节的数字化风险预警指标动态监测,提高预警实效,强化风险防范和化解,促进企业风险管理全面提升。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少数关键”保持紧密沟通,按照相关要求定期组织相关各方参与各类专项培训和传达监管精神,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以及其他重大事件的窗口期内和其增减持公司股票前后进行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和登记提示,深化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强化“少数关键”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切实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2024年,公司将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强化“关键少数”对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将持续跟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需求,充分借助监管机构、协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培训平台,推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及时了解相关最新的业务规则、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等。

  本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判断,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后续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维护市场稳定和提振投资者信心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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