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24年7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7月3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师李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2024年7月31日(周三)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1.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028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晋控电力山西王坪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坪热力公司”)为置换到期外部借款,防范债务风险,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太原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12年,该融资需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晋控电力山西王坪热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江;
注册地址:怀仁市新家园镇王坪村;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工程的投资、管理、运行、维护;太阳能、风能、页岩气的开发及电热综合利用;发电及热力设备的检修维护;售电业务、热力产品的销售(凭此营业执照到有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7200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3月31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2.债务人:晋控电力山西王坪热力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担保金额:2亿元;
7.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王坪热力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该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在担保期内,被担保公司以其未来收益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4.王坪热力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王坪热力公司预计年收入1.79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0.41亿元,供热收入1.02亿元,投资回收收入0.36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70.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3.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3%,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029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垦利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泰光伏”)拟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金租”)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融资期限7年。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热电公司”)拟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人民币不超过3.5亿元,期限不超4年。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名称: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 晖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1号院4号楼6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100,000万元
(二)名称: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道远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路1261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医疗器械经营,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997846.7899万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垦利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宏江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政府办公楼309室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池板销售;水产养殖(不含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股权结构: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二)名称: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峰革
注册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录井村(海姿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热力、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销售:粉煤灰及其制品,硫酸铵,石膏及其制品、再生水、材料设备;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0%
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 45%
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3月31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启泰光伏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5亿元融资租赁项目,交易标的物为启泰光伏所属的发电设备。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购买太阳能发电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启泰光伏继续使用,启泰光伏利用资产融资取得人民币1.5亿元。
(二)临汾热电公司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5亿元融资租赁项目,交易标的物为临汾热电公司发电及附属设备,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购买临汾热电公司发电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临汾热电公司继续使用,临汾热电公司利用资产融资取得人民币3.5亿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启泰光伏与建信金租公司1.5亿元融资租赁项目主要条款如下:
1.融资公司: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融资方式: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3.融资金额:不超1.5亿元人民币;
4.融资期限:不超过7年;
5.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租赁设备所有权归垦利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6.租赁担保:由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临汾热电公司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5亿元融资租赁项目主要条款如下:
1.融资公司: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融资方式: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3.融资金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
4.融资期限:不超过4年(48个月);
5.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名义货价1元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6.租赁担保:由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启泰光伏与建信金租公司1.5亿元融资租赁项目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债务人:垦利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二)临汾热电公司与中航租赁3.5亿元融资租赁项目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债务人: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在担保期内,被担保公司以其未来收益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中,启泰光伏的反担保由其母公司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汾热电公司二股东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三股东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虽然临汾热电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措施,但因为公司对临汾热电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整体风险可控。
4.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预计年收入13.84亿元,折旧费用6.19亿元,经营现金流4亿元。计划融资1.5亿,具备偿还能力。
临汾热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预计年收入12.24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10.74亿元,供热收入1.5亿元,折旧费用1.89亿元,计划融资3.5亿元。具备偿还能力。
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70.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3.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3%,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3.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030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
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洲热电公司”)为解决资金需求,拟与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3年,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因上海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同属晋能控股集团所控制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通过,已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师李军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4号1幢三层南部位3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彦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25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占比48%、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占比32%、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占比20%。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43%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份,是其控股股东。
上海融资租赁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以上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军
注册地址:山西省永济市中山东街20号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及销售;通用设备、煤炭销售;粉煤灰开发、利用;电力技术服务;电力设施:承揽电力工程及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
注册资本:人民币56400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5%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 35%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3月31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蒲洲热电公司与上海融资租赁公司2亿元融资租赁项目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债务人: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
3.融资金额:人民币2亿元
4.融资期限: 3年
5.还本付息方式:等额本息按季度支付
6.担保方式: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债务人: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
6.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具体担保协议将根据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融资业务的具体安排,由公司予以签署。
七、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平的商业行为。被担保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在担保期内,蒲洲热电公司以其未来收益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蒲洲热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2024年全年预计电量销售收入14.3亿元、计划融资11.5亿,资金收入共25.8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
3.蒲洲热电公司二股东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为蒲洲热电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受限于自身资产有限,为本次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存在一定困难,且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有效控制蒲洲热电公司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重要活动,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措施。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过半数同意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系正常市场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减轻和降低公司下属企业的融资压力及资金成本,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70.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3.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3%,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031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31日(周三)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26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15楼15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披露情况:以上提案已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7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无特别强调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8:00—8:50
2.登记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14层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1406房间)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14层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邮编:030006)
传真号码:0351-7785894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785895、7785893
联系人:赵开 郝少伟
公司传真:0351—7785894
公司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
邮政编码:030006
5.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7)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7
2.投票简称:“晋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的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oc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在表决结果标明一处,即“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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