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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7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邓丽琴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新淏、陈理民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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