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铧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铧龙”)于前期收到了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十字门”)公开招标的横琴华发世纪广场40、57地块大货精装修及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珠海铧龙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约1,008,705,557.53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依据上述中标结果,近日珠海铧龙与珠海十字门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珠海铧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与公司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本项目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1,037.606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周吉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8659929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大道9号8栋1-7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珠海十字门的总资产为5,424,965.83万元、净资产为1,234,809.69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096,211.59万元,净利润为219,395.87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珠海十字门的总资产为5,422,820.30万元、净资产为592,693.6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88,853.4万元,净利润为39,534.40万元。
主要股东:华发集团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95.7964%股权。
关联关系:珠海铧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为华发集团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与公司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珠海十字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人: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承包人:珠海铧龙装饰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横琴华发世纪广场40、57地块大货精装修及配套工程
2、工程概况:本工程包含两个地块,40#地块位于横琴十字门大道东侧、琴海东路南侧、荣澳道西侧、都会道西侧。总建筑面积180,432.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001.52㎡,地下建筑面积55,431.06㎡;57#地块位于横琴十字门大道东侧,洋环路北侧。总建筑面积75,489.8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759.6㎡,地下建筑面积22,730.23㎡。
3、工程承包范围:以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本工程各地块施工图纸为准。
4、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1,008,705,557.53元,其中含暂列金人民币50,514,000.00元(实际金额以工程量结算为准)。其中,40#地块含税暂定总价为715,192,546.15元,含暂列金35,787,000.00元。57#地块含税暂定总价为293,513,011.38元,含暂列金14,727,000.00元。
5、合同工期:40#地块工期为: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计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经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57#地块工期为: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计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经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交易严格履行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了评标定标等程序,定价公允合理。
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参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年初至2024年7月12日,除本项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约为90.53亿元人民币。
七、 备查文件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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