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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 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7月15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2024年7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61元,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9.2.4条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

  2024年7月1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024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三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形仍未消除,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2024〕24号),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因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其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7、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66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0,787,061股,占公司总股本25.1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399,8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90,652,883股,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61,187,06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6.3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被强制平仓、司法冻结、司法处置、强制过户等风险。如上述情形发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 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文简称“拉萨泰通”)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文简称“兆盈瑞通”)函告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情况如下: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的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以其持有公司的90,240,000股股份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质押以满足其项目融资需求,因未能按期偿还质权人本金及利息,其持有公司的90,240,000股股份被质权人行使权力,先后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和公开变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股权的司法拍卖、公开变卖阶段均已结束,已全部流拍。股份质押及拍卖、变卖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20日、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6日、2024年2月24日、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2024-00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可能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2024-01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公开变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兆盈瑞通以其持有公司的139,600,000股股份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办理股份质押以满足其补充流动资金需求,因未能按期偿还质权人本金及利息,中原信托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豫民终182号),根据法院判决,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兆盈瑞通持有公司的139,600,000股股份有可能存在被司法冻结、司法处置、强制过户的风险。

  3、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作为担保人为宁夏中自光伏组件有限公司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对拉萨泰通持有公司的80,294,178股股份进行冻结,被冻结的股份后续存在被司法处置、强制过户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4、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及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民事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处于民事诉讼阶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运作产生重大影响。若被冻结的股份后续被司法处置、强制执行进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将有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形仍未消除,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2024〕24号)。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2024年7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11,114.94万元(其中本金金额10,625.37万元,利息489.57万元),尚未归还余额为127,986.8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15,760.11万元,利息12,226.69万元)。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公司因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其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兆盈瑞通《控股股东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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