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24-036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在深圳市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3票。本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马明哲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H股可转换债券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议发行美元计值H股可转换债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郭晓涛先生联席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职务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张小璐女士合规负责人职务任中审计暨首席风险官职务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24-037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发行美元计值H股可转换债券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建议发行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建议向专业投资者发售可转换债券,并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仅在美国境外发售。可转换债券将仅向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7章及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定义的“专业投资者”发行,不会向香港公众人士发售,亦不会向任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定义的本公司的关连人士配售。

  可转换债券的定价(包括发行价及初始转换价)将由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以入标定价方式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条款确定后,本公司与联席牵头经办人将就可转换债券订立认购协议。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可转换债券发行的金额、条款和条件尚未确定。

  二、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公司拟将可转换债券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满足本集团未来以金融为核心的业务发展需求,用于补充本集团的资本需求;支持本集团医疗、养老新战略发展的业务需求;同时用作一般公司用途。

  三、上市

  本公司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以债务发行方式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上市及买卖,亦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因行使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权而发行的H股股票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可转换债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不被视为本公司或可转换债券的商业价值或信贷质素指标。

  截至本公告发布时,本公司尚未就可转换债券发行订立最终协议,发行可转换债券未必会落实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请审慎行事。若签订认购协议,本公司将就发行可转换债券另行公告。

  四、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