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2024年8月1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上午9:15—2024年8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截止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下午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gaoli@twh.com.cn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其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为法人的,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
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修订。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4日。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述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3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4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8月4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将延期举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应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2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8月4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7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8月1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4年7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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