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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7月12 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增发股份260.00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3,902,000股增加至136,502,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33,902,000.00元增加至136,502,000.00元。

  据此,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同时,为了保证本次变更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8月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1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增发股份260.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3,902,000股增加至136,502,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33,902,000.00元增加至136,502,000.00元。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它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就上述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为了保证本次变更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2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8月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1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至17:00

  2、登记地点: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31131(信封请注明“瑞纳智能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登记

  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须在2024年7月31日17时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股东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并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2)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江成全

  联系电话:0551-66850062

  传真:0551-66850031

  电子邮箱:rnzndb@runachina.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31131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29,投票简称为“瑞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                   原因不能参加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位置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相应栏内填上“√”;

  (3)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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