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8 证券简称:中国海油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
一、 坚持增储上产与成本管控,持续提升资产创效能力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统筹提质创效与成本管理,注重精益管理,深挖提质增效潜能,持续提升资产创效能力。
一是坚持战略引领,夯实资源基础。以寻找大中型油气田为目标,把握油气并举、向气倾斜的总体勘探策略,加大风险勘探和甩开勘探,坚持新区、新领域、新类型勘探,持续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力度,夯实增储上产资源基础。深入推进勘探开发一体化、地质作业工程一体化、技术管理一体化,加强重点领域勘探攻关,以高质量勘探促进中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是加快稳产上产,提升油气保供能力。以“稳定老油田、加快新油田”为方针,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强基工程,推动老油田精细挖潜,保障在产油气田稳产增产。加快新油田建设,持续推动工程标准化全面深化应用,推广新优快钻完井和提速提效技术体系,加快储产转化步伐。
三是巩固成本竞争优势,注重效益提升。坚持项目源头降本与生产过程管控相结合,完善成本管理指标体系,加强关键领域技术创新,有效降低油气田运行成本。深化桶油成本精益管理,精准实施降本增效措施,持续拓市扩销,确保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
二、 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积极提升回报水平
公司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致力于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坚持每年两次分红,包括年度末期股息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派发的中期股息,原则上均使用现金分红方式,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预计在各年度建议股息获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2022年至2024年的全年股息支付率不低于40%,且全年股息绝对值不低于每股0.70港元(含税)。公司2022年和2023年的全年股息分派情况均已达到上述预计。公司将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收益、资本要求、财务状况、未来前景及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的基础上,保持公司股东回报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股东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分红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维护合理市值水平。在2022年通过港股股票回购促进股价合理估值,向资本市场释放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坚持每年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申请股份回购一般性授权,持续将股票回购作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手段之一。
三、 统筹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科技创新这一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科学统筹产业培育与升级,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一是全力统筹科研投入和产出效率,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加快战略性前沿性技术布局,推进基础研究。深入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加快取得一批原创性研究成果。建立健全科研成果统筹管理与促进转化机制,加快成果应用。强化政策保障,优化创新生态。
二是深耕传统产业,促进升级转型。持续提升清洁能源占比,拓展天然气业务,加强超深水深层、非常规等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深入推广绿色油田、绿色工厂、绿色制造,大规模推广岸电入海;加快智能油田、智能工厂、智能工程建设。
三是发力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布局。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争当深远海风电领军者;大力推动海上风电与油气生产融合发展;有序探索新能源业务,持续提高绿电替代水平;积极推动CCS/CCUS产业化,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碳封存集群项目研究。
四、 深化多层次投资者沟通体系,有效增进价值认同
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坚持“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定期发布年度报告、ESG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结合投资者广泛关注,丰富完善信息披露内容,积极拓展视频和“一图读懂”等可视化展示方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在保证披露合规性、规范性的基础上,提高报告可读性。
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公司设有专门的投资者关系部负责投资者沟通;构建了多维度、多层次的市场沟通体系,在遵守信息披露监管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业绩说明会、管理层路演、集体调研、投资会议、电话热线、专用邮箱和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覆盖战略投资者、重要股东、潜在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保持与广大投资者广泛、有效和及时的沟通,实现管理层与市场的良性互动。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丰富交流方式,推广应用云上参观,让更多的投资者通过虚拟现实技术感受公司油气勘探开发的成果。进一步结合官方网站和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分享经营进展,科普海洋石油知识,促进投资者对业务的了解。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通过筑牢与投资者之间多渠道多层次的良性互动关系,增进市场对公司的理解和价值认同。
五、 坚持完善ESG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可持续发展优势
公司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展现新担当。不断健全ESG治理架构,夯实管理基础。将ESG、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事宜纳入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职责。成立ESG领导小组和管理办公室,建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持续提升ESG披露水平,促进价值传播。积极回应利益相关方关切,合规做好ESG报告披露,并积极推进气候变化信息披露相关研究工作。不断创新ESG传播思路,通过ESG宣传片、新闻稿、“一图读懂ESG报告”等方式推介公司ESG良好实践。
六、 扎实推进高效规范运作,全面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公司一直致力于股东价值最大化,保持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并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扎实推进董事会高效规范运行,落实董事会各项职权,做优建强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并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完善独立董事履职工作机制,保障独立董事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以“强内控、防风险、保合规、促发展”为理念,扎实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内控与合规的融合,将合规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强化合规政策跟踪研判,推动内控制度体系不断优化完善;坚持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和框架,动态评估识别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合规风险的底线;增强全员风控合规意识,持续营造合规文化氛围,全方位提升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同时,公司持续优化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实施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将经理层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率合理挂钩,研究将市值管理有效融入考核体系,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意识。
2024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夯实根基,深入开展提质增效升级行动,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积极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战略规划及相关预测等系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938 证券简称:中国海油 公告编号:2024-016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以书面决议方式召开2024年第五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24年7月15日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形成有效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徐长贵先生获委任为公司总地质师,不再担任公司勘探副总师。赵春明先生获委任为公司副总裁。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述变更自2024年7月17日生效。徐长贵先生和赵春明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
徐长贵先生简历
生于一九七一年,徐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二零零七年七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能源地质工程专业,获工学博士学位。徐先生于一九九八年六月至二零一四年五月,曾经在渤海石油研究院和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担任多个职务。二零一四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历任渤海石油管理局(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渤海石油研究院勘探研究所辽东湾勘探室主任、渤海石油研究院地质总师、勘探部经理。二零二零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地质师、海南能源副总经理兼总地质师;其间,于二零二零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亦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地质师。二零二一年五月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任本公司勘探部总经理。二零二二年十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本公司勘探副总师。二零二四年七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总地质师。
除上述披露以外,徐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赵春明先生简历
生于一九七二年,赵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毕业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赵先生于一九九四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八月,曾任渤海石油研究院开发室技术骨干、专题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绥中36-1生产项目经理。二零零六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分别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技术部开发总师、渤海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开发总师、代理院长、分公司开发副总师。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先后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工程师(开发)、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开发)。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任本公司安全副总监并先后兼任开发生产部总经理、勘探开发部总经理。二零二三年八月,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二零二四年七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
除上述披露以外,赵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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