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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鉴于公司董事长刘永政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伏京主持本次会议。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2. 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043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适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大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大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进行了沟通说明,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向辉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晨起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颖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26万元(包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8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预计投入的人员及工时等因素确定,审计费用同比上年减少23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经公司审慎研究,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对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选聘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其中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8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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