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00.00万元到4,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957.45万元到3,557.45万元,同比增长668.27%到803.85%。
2、预计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50.00万元到3,7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862.15万元到3,462.15万元,同比增长994.32%到1202.76%。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2.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7.85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一方面,随着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智能化改造的深入,两网的智能电力产品招标量上升。另一方面,公司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深入走访客户、进一步了解客户需求、全面加强内部管控等,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公司在2023年国网第二批、2024年国网第一批集中招标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中标金额分别为20,138.93万元和22,089.22万元,其中2023年国网第二批中标金额基本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收入确认,使得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二)2024年上半年公司智能电力产品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系,一方面公司提高了生产自动化水平,并加强成本管控;另一方面,随着产量的增长,产能利用率提高,规模效益逐渐显现。
受益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和毛利率的提升,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同比实现较大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目前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经全体董事确认,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董事会提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 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024年上半年,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9,6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 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作废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均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届满。由于近期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股价与授予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倒挂,激励对象自愿无条件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作废处理上述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05,020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1,420股。作废完成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合计的激励对象由72人调整为70人(其中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员工中有8人重复已剔除),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数量由2,597,980股调整为1,456,560股。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兼总裁周德勤先生、董事兼副总裁计松涛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黄朝华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41,42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2、2021年12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金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1)。
4、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3)。
5、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228.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46.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由12.16元/股调整为12.098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8、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由12.098元/股调整为8.545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5万股调整为3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28.3万股调整为319.62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46.7万股调整65.38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9、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2,02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 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024年上半年,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9,6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 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作废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均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届满。由于近期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股价与授予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倒挂,激励对象自愿无条件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作废处理上述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05,020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1,420股。作废完成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合计的激励对象由72人调整为70人(其中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员工中有8人重复已剔除),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数量由2,597,980股调整为1,456,56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 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出本次作废,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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