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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3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6月14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闻泰转债”已进入转股期,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时总股本不发生变化,自2024年7月2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闻泰转债”停止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闻泰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

  公司本次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1,242,809,694股扣减回购股份4,362,400股后的股份1,238,447,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4,805,911.75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本次利润分配除权(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现金红利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计算公式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238,447,294×0.125)÷1,242,809,694≈0.125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25)÷(1+0)=(前收盘价格-0.125)元/股。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对象为:闻天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学政、珠海融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市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5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5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2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现金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25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25元。

  五、 相关价格和比例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关公式进行“闻泰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闻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96.61元/股调整为96.49元/股,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4)。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如对本次权益分派事项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2582899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4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调整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96.61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96.49元/股

  ● “闻泰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修正实施日期:2024年8月5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公开发行了8,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60,000万元,并于2021年8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闻泰转债”,债券代码“110081”。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调整前,“闻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为96.6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转股价格本次调整如下:

  P1=P0-D=96.61-0.125=96.4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调整后的“闻泰转债”转股价格为96.49元/股,该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权(息)日即2024年8月5日起生效。“闻泰转债”自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4年8月5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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