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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申请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250股;

  2、 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0.003%;

  3、 本次回购资金总金额:20,250元;

  4、 本次申请注销人数:7人。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工作。公司本次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0,250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1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12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93名激励对象1,209,5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6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月27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22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六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

  8、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十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0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

  9、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四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

  10、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股。

  11、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27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进行解除限售。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5,7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2月2日上市流通。

  12、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00股。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年9月2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88名激励对象1,253,5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2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53,5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1月10日过户登记至288名激励对象名下。

  7、2023年1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79,0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2月1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8、2023年2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9,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24日过户登记至2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名下。

  9、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

  10、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50股。

  11、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四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00股。

  二、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依据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两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股。另外,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两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00股。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上述四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0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史进、李虎、潘灵国和沈建忠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须对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7,500股。详细信息可参见2023年8月31日和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和2024-021)。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三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50股。另外,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四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00股。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七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750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史进、李虎、王武杰、潘灵国、孙杰、周玉红和沈建忠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须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元/股回购并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12,750股。详细信息可参见2023年8月31日和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和2024-021)。

  综上,公司本次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250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公司本次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七名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0,2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3%。公司已向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20,25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2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05号验资报告。

  注销完成后,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具体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动情况: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3年4月25日起实施的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届满并实施完毕,公司已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150,000股进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上述社会公众股份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4月30日完成。此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5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上述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806,708,657股减少至801,538,407股;注册资本由806,708,657元减少至801,538,407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4日及2024年8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减资公告》及《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033及2024-039)。

  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近日取得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其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6,708,657元变更为801,538,407元;另根据《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的要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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