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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95                                公司简称:湘财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2024年7月8日,新湖控股、财商实业、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商特资科技有限公司等签署了《合作协议》、《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股东财商实业的控股股东系杭州金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金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拟由新湖控股变更为浙江浙商特资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与财商实业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6)及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司半年度财务信息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史建明、蒋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5)。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5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为海南浙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浙财”)。海南浙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海南浙财提供担保余额为0(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浙财拟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海南银行授予海南浙财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海南浙财提供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综合授信合同》订立日起4年内存续的贷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等费用。

  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浙财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T52U27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1日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注册地: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经济开发区北一环中石化路1号莱佛士油服园3栋705号

  主要股东:海南浙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魏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成品油批发;原油批发;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品批发;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份,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023年开始开展贸易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浙财总资产6,953万元,总负债2,007万元,净资产为4,94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3万元,净利润为-5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海南浙财总资产10,652万元,总负债5,688万元,净资产为4,964万元;202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15万元,净利润为18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海南浙财实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及质押担保

  担保额度及范围:担保协议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保证金、担保财产和为实现债权、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担保期间:《综合授信合同》使用期限为订立日起3年。海南浙财在《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签订的贷款合同,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最终担保所对应的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等以海南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海南浙财资产质量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具备有效的风控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不含本次),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9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1%、0.0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公司拟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未行权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12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247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全部结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1年8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等相关公告。

  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1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1-066)。

  2021年8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等相关公告。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8)等相关公告。

  2022年7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

  2022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6)、《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

  2022年10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2)。

  2023年4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2023年5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2023年6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2024年4月1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湘财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2024年4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2024年8月1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2)、《湘财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3)。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7月13日届满,公司拟注销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截至2024年7月13日未行权的期权247万份。

  上述行权期届满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期已经全部结束。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全部结束。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责。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鉴于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公司拟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未行权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六、本次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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