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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城矿业”)分别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3,000万元(其中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3,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37,000万元(其中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等。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在不超过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和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资源”)与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银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为上述以固定资产设备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上述担保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4日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路口东500米

  4、法定代表人:张耀煜

  5、注册资本:90,000万人民币

  6、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5MA0N1M7C6H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国城资源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青银租赁对国城资源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国城资源应按照主合同向青银租赁支付的租金(根据主合同约定计算并调整)、逾期利息、手续费、风险抵押金、提前终止损失金、青银租赁打破融资成本所承担的损失、损害赔偿金、留购价款、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国城资源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以及青银租赁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办案费用、电讯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维护、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国城资源应付费用。

  3、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国城资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国城资源提供担保,有助于国城资源业务发展和其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国城资源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193,143.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67%。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03,143.9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0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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