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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应收账款ABS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注册发行应收账款ABS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应付账款ABS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注册发行应付账款ABS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5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应收账款ABS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注册发行应收账款ABS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应付账款ABS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注册发行应付账款ABS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5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8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22日11: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0

  电话:0991-6557799     传真:0991-6557790

  联系人:顾建民先生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07”,投票简称为“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境外法人股,□自然人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58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润科技”)提供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贷款担保期限以和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期限为准。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9日

  公司住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福州西路1000号

  法定代表人:魏裕民

  注册资本:12,050万元

  实收资本:12,0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数据管理终端系统开发、无线模块及硬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服务、计算机网络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建材租赁;销售:汽油、柴油[闭杯点≤60℃]、甲醇、乙醇[无水]、石脑油、溶剂油[闭杯点≤60℃]、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机电设备、预包装食品、煤炭、化工原料及产品、钢材、水泥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通讯器材、石油制品、电气设备、电缆、监控产品、通讯产品、视频终端设备、安防设备、数据采集设备、数据管理终端系统、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矿产品、金属及非金属制品;公路工程施工;五金产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禾润科技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控股。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最新的银行信用等级情况为:

  中信银行:BBB+;华夏银行:A;新疆银行:A-;乌鲁木齐银行:A+;广发银行A-;浦发银行A。

  禾润科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与本公司关系

  禾润科技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四、担保协议签署情况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子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其他事项

  公司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均要求其他股东同股同权提供相对应的反担保措施,主要通过除抵质押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以外的方式来提供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资产抵质押、动产及不动产抵质押、有价证券抵质押或者提供各类保函以及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提供连带担保等措施,发生实际业务时如另一股东不能提供相对应的反担保措施,公司原则上也不予提供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经营融资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且被担保子公司均具备偿债能力。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禾润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以上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贷款担保期限以和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期限为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6,368.4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8.57%。其中:为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担保104,895.00万元,为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担保35,649.21万元,为子公司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70,950.00万元,为子公司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4,125.02万元,为子公司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担保7,024.28万元,为子公司新疆北新联海贸易有限公司(原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担保3,407.00万元,为子公司新疆北新科技创新咨询有限公司担保317.92万元。

  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59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册发行债券的禁止性情形。公司符合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可采取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4.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将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7.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9.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11.担保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由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12.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3.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可续期债券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15.授权事项:

  保障公司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全权决定并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及聘请参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及修改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决定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5)负责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宜;

  (6)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其他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三、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履行的程序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申请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宜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6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

  支持证券(ABS)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加速资金周转,支持业务高质量发展,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ABS)(以下简称“应收账款ABS”)。

  本次发行应收账款ABS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应收账款ABS方案

  1、发行规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注册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按交易所审批情况及市场行情以实际发行规模为准),采用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不超过36个月(按市场行情以实际发行期限为准)。

  3、承销方式:由应收账款ABS管理人进行余额包销,可依据具体情况聘请承销机构。

  4、增信措施:本次应收账款ABS由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增信。

  5、发行成本:按市场行情以实际发行票面利率为准。

  6、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应收账款ABS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7、授权事项:

  保障公司本次发行应收账款ABS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全权决定并办理本次应收账款ABS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确定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及修订、调整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本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

  (3)决定并聘请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签署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合作协议;

  (4)发行及申请上市所必要的步骤;

  (5)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挂牌交易事宜;

  (6)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为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应收账款ABS注册成功后共计发行3亿元,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的效果。

  三、本次发行应付账款ABS履行的程序

  本次发行应付账款ABS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申请发行应收账款ABS事宜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6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应付账款资产

  支持证券(ABS)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加速资金周转,支持业务高质量发展,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注册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证券(ABS)(以下简称“应付账款ABS”)。

  本次发行应付账款ABS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应付账款ABS方案

  1、发行规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注册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按市场行情以实际发行规模为准),采用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不超过24个月(按市场行情以实际发行期限为准)。

  3、承销方式:由应付账款ABS管理人组织承销团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4、增信措施:本次应付账款ABS由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增信。

  5、发行成本:按市场行情以实际发行票面利率为准。

  6、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应付账款ABS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7、授权事项:

  保障公司本次发行应付账款ABS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全权决定并办理本次应付账款ABS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确定本次资产证券化的具体发行方案及修订、调整本次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条款;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资产证券化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本次资产证券化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

  (3)决定并聘请本次资产证券化计划管理人,签署资产证券化计划管理服务协议;

  (4)发行及申请上市所必要的步骤;

  (5)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资产证券化的上市/挂牌交易事宜;

  (6)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为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应付账款ABS注册成功后共计发行3亿元,相关款项将支付至指定供应商,有利于促进公司融资成本的压降,可使得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更为灵活,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发行应付账款ABS履行的程序

  本次发行应付账款ABS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申请发行应付账款ABS事宜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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