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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立新先生《关于提议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胡立新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立新先生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12个月。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胡立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胡立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有相关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胡立新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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