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4-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且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共220起,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70起,作为被告的案件150起。
2、涉案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合计金额为33,477.5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79%;作为被告的案件合计金额为12,027.22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及金额45,504.81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7.28%。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或尚处于审理中,部分案件尚处于双方调解期,目前无法预测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且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45,504.81万元,占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7.2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33,477.5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12,027.2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对于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一)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
(二) 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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