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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84                        证券简称:利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6,237,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无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及面临的风险等内容详见《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300784         证券简称:利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科技”)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4年8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300784         证券简称:利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2:00-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8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汇盛路289号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如下:

  

  2、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2024年8月30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邮寄资料或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国轩

  联系电话:0574-88687377          传真号码:0574-88687376

  电子邮箱:lian@nblian.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汇盛路289号     邮编:315500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84。

  2、投票简称:利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名称: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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