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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加强证券评估机构备案监管和监督检查

  本报讯 (记者吴晓璐)8月16日,证监会发布《2023年度证券资产评估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证券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证券资产评估业务情况、重大资产重组评估、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评估、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评估情况、监管关注重点及证券评估执业问题等。

  《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底,我国证券评估机构为272家,同比减少9家,主要系未完成年度备案、机构注销等。执业人员总体增长,机构人员数量差异较大。截至2023年底,证券评估机构共有资产评估师9282人,同比增长4.2%,平均每家34人;其中,资产评估师低于20人的证券评估机构145家,占比53.3%。

  上市公司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委托方。《报告》显示,2023年度,证券评估机构为上市公司出具11036份资产评估报告,占报告总数的91.4%,较2022年87.1%有所增加。以财报为目的的评估仍为主要经济行为。2023年度以财报为目的的评估报告数量6369份,较2022年5114份增长24.5%,占全部报告数量的52.8%,仍为最主要经济行为。同时,以股权/资产转让为目的的评估报告数量3065份,较2022年增长33.7%,增长最快。

  《报告》对2023年证券评估机构的处理处罚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证券评估机构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备案,商誉减值测试评估不到位,盈利预测依据不充分,评估参数选取不准确,评估报告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资产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内部管理及质控复核不到位等。

  此外,2023年,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4家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采取4家次、7人次的行政处罚,较2022年增加3家次、5人次;对40家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采取45家次、88人次的监管措施,较2022年增加26家次、38人次。从经济行为来看,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资产评估项目被采取了16家次、41人次的行政监管措施,商誉减值评估问题较多。

  下一步,证监会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证券评估机构备案监管和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资产评估机构识假防假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监管协作,共同维护证券评估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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