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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规定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

  3、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投资理财产品等。

  4、 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 授权有效期

  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6、 实施方式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规定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和监控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产品选择:公司将选择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选择交易对方时,重点选择资信级别高、财务状况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机构。同时,将通过分散投资标的控制风险。

  (2)风险跟踪:公司财务中心、投资部将密切关注、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分析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日常监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滚动使用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规定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国内信用证、低风险产品等产品额度),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

  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国内信用证等产品额度),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

  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5,000万元敞口授信银行承兑汇票、5,000万元特别授信票据池等产品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中敞口授信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具体业务模式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各项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和业务品种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目的和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取得以上银行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快速布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具体内容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

  协议到期及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事项概况

  2020年8月13日,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馨”)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洋浦管委会”)签订了《年产2亿支加热不燃烧唤醒棒制造项目投资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增加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条例。我国目前未批准加热卷烟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导致该项目建设难以推进,2023年8月13日该协议到期。在该协议到期前,因项目前期已有厂房装修等投入,公司一直积极与当地管委会沟通协调。在该协议到期后,由于相关政策调整无望,2023年12月29日,上海绿馨与洋浦管委会签署《绿馨电子年产2亿支加热不燃烧唤醒棒制造项目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双方约定原协议自2023年10月31日解除,原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二、 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于2020年8月13签订了《绿馨电子年产2亿支加热不燃烧唤醒棒制造项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项目具体由乙方成立的海南宝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根据原协议有关条款,在甲方提供并交付合格厂房后,乙方需确保项目一期在10个月内完成厂房改造装修、设备定制安装、行业审批、生产调试,实现投产运营。因国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行业相关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乙方因无法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经营许可批复,导致改变投资意向,未按协议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申请项目终止。本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项目因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无法取得相关许可而无法推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不可抗力的情形,根据原协议有关条款,甲方同意乙方作为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双方约定原协议自2023年10月31日解除,自约定的原协议解除之日起,原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应督促海南宝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结清与本项目厂房出租方自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应支付的水电、物业等费用,并根据要求恢复厂房。因本项目签订的《保税港区厂房租赁合同》,由厂房出租方与乙方签订相应的《保税港区厂房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三、 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协议》的签署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并充分沟通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争议和分歧。

  公司在海内外积极开展新型烟草制品的研发、生产和品牌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是公司投资电子烟具和新型烟草制品等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及平台,受客观环境影响,上海绿馨新型烟草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比重较小,且本次事项涉及业务尚未实际投产运营,故本次《解除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0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上半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财务部门对2024上半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共发生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73.27万元,占公司2024上半年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1.19%,其中计提589.13万元,核销10万元,转回15.86万元(本公告中数据若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所致)。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注: 减值金额包含转回金额,其中应收账款转回0.00元,其他应收款转回157,812.90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763.12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和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后信用减值损失净增加额15.10万元,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净增加额558.17万元,合计573.27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4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86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474.8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三、本次存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注: 表中所列计提金额5,581,676.28元含存货跌价准备转回763.12元。

  四、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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