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划转事项概述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现持有公司股份175,436,62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3%。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划转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03)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执行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175,436,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3%)属于其重整的偿债资源,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划转给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的债权人用以抵偿其债权,或者划转至新华联控股管理人证券账户作为预留的偿债资源。由此将导致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预计由175,436,620股减少至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8.63%降至0%。
二、股份司法划转进展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收到新华联控股《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通知函》获悉,为执行《重整计划》,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拟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宏达股份(证券代码:600331)股票办理司法扣划。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2月23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规定,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宏达股份175,436,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3%)股份将用于向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的债权人以股抵债进行清偿。为此,北京一中院拟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该等股票的司法扣划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司法扣划拟将40,553,0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2.00%)股份扣划过户至多家债权人证券账户名下,每家债权人受让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同时,因部分债权人存在债权金额尚未确定、尚未提供有效证券账户等情形暂时无法受领抵债股票,拟将115,628,2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5.69%)股份扣划过户至根据《重整计划》开立的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予以预留,用于向债权人以股抵债进行清偿,在债权人依法确认受领后按《重整计划》相应规定进行分配;此外,由于存在部分债权人的债权被司法冻结等情形,该等债权人的偿债资源暂时未能进行扣划。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新华联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司法划转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截至目前,本次司法划转股份变更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和新华联控股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司法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控股股东的重整事项概述
2023年6月9日,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债务人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和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集团”)破产重整二案。2023年6月28日,法院分别指定宏达实业管理人与宏达集团管理人(以下统称“管理人”),具体负责各项重整工作。2023年12月25日,法院裁定宏达集团、宏达实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2024年3月13日,管理人发布《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2024年5月24日,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被确认为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投资人。2024年5月27日,宏达集团、宏达实业、管理人与蜀道集团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2024年7月4日,宏达集团、宏达实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各债权人组以及出资人组完成了《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2024年7月19日,什邡法院作出(2023)川0682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蜀道集团将承接宏达实业所持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36,237,40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宏达实业变更为蜀道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
公司对控股股东宏达实业重整及进展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5月13日、6月13日、10月11日、10月17日、12月26日、2024年4月30日、5月28日、6月19日、7月6日、7月22日和7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023)、《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3-024)、《关于法院受理申请人对控股股东重整申请的公告》(临2023-028)、《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告》(临2023-037)、《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临2023-038)、《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3-039)、《宏达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宏达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4-021)(临2024-022)(临2024-024)(临2024-02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27)《宏达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宏达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控股股东重整事项进展
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蜀道集团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411号),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宏达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84%。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536,237,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截至本公告日,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尚有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存续,尚未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和变更过户登记手续。若相关股份解除冻结、解除质押和变更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宏达实业变更为蜀道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四川省国资委。
鉴于重整计划的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控股股东重整能否最终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后续处置是否会引起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及造成其他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重整计划执行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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