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4年8月12日以企业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6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一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3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552号《关于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296,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670,21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786,29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883,919.2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27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7,968,385.54元,其中包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167,776.78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尾款10,947,979.32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063.26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与超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额65,094,529.60元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外币汇兑损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广西钦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及中信建投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随时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陆续归还1,183.22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尚有6,016.7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表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8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4年8月12日以企业微信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国利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01996 公司简称:丰林集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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