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张锡元、职工代表监事刘文书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张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3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劲旅环境”)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与证券期货业务收入有部分重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少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和龙,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合肥城建(002208)、博俊科技(300926)、禾昌聚合(83208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王玉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
(3)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3家,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301108)、淮北矿业(600985)、龙迅股份(68848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执业期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详细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2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郁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郁露女士具备担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郁露女士简历
郁露女士:出生于1988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审计部科长;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科长;2022年12月16日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郁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郁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劲旅环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4号),劲旅环境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募集资金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实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1,046,109.87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0,783,409.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0,262,700.00元。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和子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现金管理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六、本次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劲旅环境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劲旅环境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朱玮琼 徐龙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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