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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投入在建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人民币1,826.60万元(最终使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投入在建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公司在建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建沈阳二厂项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83.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59.7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12,730.08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4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超募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约93,000.00万元用于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该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调减首发募投项目“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同时调减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并将上述调减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5,000.00万元投入“新建沈阳二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9,73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经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超募资金前期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12,730.08万元,其中,拟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人民币88,000.00万元,拟用于回购股份投入不超过人民币19,730.0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实施),拟用于投入新建投资项目“新建沈阳二厂项目”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含未指定用途的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指定用途前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入及利息收入)金额合计人民币1,826.60万元。

  三、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

  为持续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前述超募资金人民币1,826.60万元(未包含2024年8月16日至实际转出日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使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在建项目“新建沈阳二厂项目”。

  (一)在建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拟投资建设“新建沈阳二厂项目”,本项目由公司和公司拓荆创益共同实施。本项目拟在沈阳市浑南区购置土地建设新的产业化基地,包括生产洁净间、立体库房、测试实验室等。该产业化基地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能,以支撑公司PECVD、SACVD、HDPCVD等高端半导体设备产品未来的产业化需求,从而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其中以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入人民币25,000.00万元,其余项目资金人民币85,000.00万元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拓荆创益自筹。目前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

  本次调整后,“新建沈阳二厂项目”的实施方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因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人民币1,826.60万元未包含2024年8月16日至实际转出日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使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故上表中调整后的公司的募集资金/超募资金金额及自筹资金金额将以公司最终实际使用的前述资金为准。

  (三)对在建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利息用于在建项目“新建沈阳二厂项目”后,仅改变本项目的资金来源构成,项目投资总额等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调整不会对原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四)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管理措施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使用本次用于在建项目的超募资金。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含超募资金未指定用途前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入及相关利息收入等)人民币1,826.60万元(具体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用于“新建沈阳二厂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等相关事宜。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投入在建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人民币1,826.60万元(最终使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投入在建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投入在建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83.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59.73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4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号)。公司已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公司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7,499.45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与结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投项目的实施管理情况的审批及监督等进行了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合规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4月,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上海”)、招商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公司与超募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拓荆上海、招商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公司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创益”)、招商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4月,公司与拓荆创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调减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投入新建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建沈阳二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超募资金新建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及“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791.59万元及2,540.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9,73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其他股份回购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9,727.29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中介费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该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新建沈阳二厂项目”,调减首发募投项目“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同时调减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并将上述调减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5,000.00万元投入“新建沈阳二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项目主要在原有半导体薄膜设备研发和生产基地基础上进行二期洁净厂房建设,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已于2023年7月结项,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470.02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注3:本项目主要在原有产品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与研发,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项目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843.71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注4:本项目主要通过拓荆上海实施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项目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541.99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注5:本项目主要通过拓荆上海建设新的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实施先进薄膜沉积设备及工艺的研发与产业化,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

  注6:本项目主要通过在沈阳市浑南区购置土地建设新的产业化基地,进一步增加公司薄膜沉积设备产能,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

  注7:除上述募投项目外,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9,727.29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中介费用)。

  

  公司代码:688072                                公司简称:拓荆科技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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