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4-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 本次担保金额:1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293,02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开展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339,833.54万元。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逾期对外担保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已经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况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2024年8月23日,公司签署并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杭州分行)出具《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同意担保香溢租赁与江苏银行杭州分行自2024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所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公司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15,000万元以及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二) 公司决策程序
1.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2024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香溢租赁2024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行使职权,担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在担保额度65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担保额度50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 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 名称: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671220565X
3. 注册资本:柒亿伍仟万元整
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 成立日期:2008年02月27日
6. 法定代表人:胡秋华
7. 营业期限:2008年2月27日至2028年2月26日
8.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装卸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印刷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业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3楼
10. 财务状况
2024年3月31日,香溢租赁资产总额252,588.79万元,净资产88,913.28万元,资产负债率64.80%。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211.89万元,净利润1,900.64万元。(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香溢租赁资产总额195,259.69万元,净资产87,012.63万元,资产负债率55.44%。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086.86万元,净利润1,865.30万元。(经审计)
(二) 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香溢租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51.43%,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86%,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0%,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0%,宁波市海曙广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71%。
三、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合作银行: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香溢租赁
(一) 被担保的主合同
本保证书之主合同为:香溢租赁与江苏银行杭州分行之间自2024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等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保证书出具日,双方之间尚未签署主合同。
(二) 主债权及确定期间
在(一)约定的期限(主债权确定期间)内江苏银行杭州分行为香溢租赁办理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为上述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债权确定期间仅指主债权的发生期间,到期日不受该期间约束。
(三)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本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15,000万元以及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四) 保证范围
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苏银行杭州分行与香溢租赁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香溢租赁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杭州分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五) 保证期间
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六) 生效和终止
本保证书自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保证书于主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基于公司主营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租赁首位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成果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完全有效地控制和全过程监管,亦已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控业务操作和经营风险,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香溢租赁的其他股东未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且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控股方单方面提供担保,鉴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非融资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339,833.54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192,485.31万元,为香溢担保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提供担保余额0.2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293,02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174,715.1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67,200.65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2,026.53万元的173.19%,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4-049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7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293,02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开展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339,833.54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逾期对外担保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已经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况
(一) 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善支行(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宝善支行)签订的原合同已于2024年8月6日到期,2024年8月26日,公司与杭州联合银行宝善支行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所担保的最高额债权为:杭州联合银行宝善支行自2024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8日融资期间内向香溢担保所提供的人民币70,000万元整的最高融资债权本金及本合同项下融资所产生的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等。
2024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上述合同。
(二) 公司决策程序
1.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2024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香溢租赁2024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行使职权,担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在担保额度65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担保额度50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 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 名称: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831251787
3.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肆佰万元整
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5日
6. 法定代表人:胡秋华
7. 营业期限:2008年12月15日至2028年01月01日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36-4-7号703室
10. 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676号香溢大厦21楼
11. 财务状况
2024年3月31日,香溢担保资产总额62,443.63万元,净资产54,899.12万元,资产负债率12.08%。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13.93万元,净利润81.43万元。(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香溢担保资产总额62,222.37万元,净资产54,817.69万元,资产负债率11.90%。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176.90万元,净利润1,063.45万元。(经审计)
(二) 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香溢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61.0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57%、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57%、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1%。
三、 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杭州联合银行宝善支行
债务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额债权
(1)债权人杭州联合银行宝善支行自2024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8日融资期间内向债务人香溢担保所提供的人民币70,000万元整的最高融资债权本金,债务人可循环使用上述融资额度。具体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具体融资合同、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2)本合同项下融资所产生的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 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 担保的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主营担保业务展业的需要,有利于促进担保业务规模和效益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成果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完全有效地控制和全过程监管,非融资担保业务的经营风险相对较低,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香溢担保的其他股东未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且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控股方单方面提供担保,鉴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非融资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339,833.54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192,485.31万元,为香溢担保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提供担保余额0.2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293,02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174,715.1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67,200.65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2,026.53万元的173.19%,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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