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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6日,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4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24-037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7年11月20日,公司与笛女传媒各股权出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7.2亿元收购笛女传媒8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笛女传媒80%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由于公司与笛女传媒各股权出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傅晓阳未向公司真实、完整、准确的披露笛女传媒的实际经营情况。2019年6月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傅晓阳、瑞嘉创投等十七名股东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被告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苏民终 2543 号《民事判决书》对笛女案件作出公司胜诉的终审判决,相关信息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054 关于重大诉讼终审判决胜诉的进展公告》。根据该判决书,股权转让协议自始无效,公司不应将笛女传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更正前期受影响的财务报表。该事项影响2024年半年度上年同期比较报表数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R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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