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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111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5,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90,000,000.00元。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31,896,226.42元(不含税)后(其中:471,698.11元(不含税)的保荐费,本公司已于前期预付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558,575,471.70元。另扣减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发行披露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466,037.7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56,6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4年上半年,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3,859.4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20,211.05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36,673.2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行及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变更为子公司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锦”)和孙公司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州美锦”),并对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并于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氢源科技、孙公司滦州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2-123)。

  为了便于北京美锦项目建设的开展,2023年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6,673.21万元,其中106.4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6,566.73万元存放于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2年变更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置换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资金额度自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1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6,673.21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37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37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详见《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2024年7月,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6月调整为2025年6月。

  自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项目实施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力争按施工时间表完成项目建设。2023年6-7月,北京多地气象观测站气温突破历史极值,并于年内多次发布高温预警信号。2023年7月29日起,受台风“杜苏芮”残余环流与副热带高压、台风“卡努”水汽输送、地形综合作用等影响,北京市及周边地区出现历史罕见特大暴雨天气及洪涝灾害。

  2023年12月中旬,受西南暖湿气流和冷空气共同影响,北京地区接连出现中至大雪和大到暴雪天气。

  受以上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以及施工单位与当地监管部门协调备案周期较长、重要社会活动影响、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调整等致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工程工期延误。

  针对项目工期延误的情况,公司已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施工进度;加强现场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提高施工效率;增加人力和物力资源投入,保障施工进度;优化施工方案,缩短施工周期。

  公司积极响应氢能产业发展政策,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和市场增长的驱动力,致力于构建国内领先的氢能产业集群。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的关键一环,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项目凭借其卓越的地理位置和技术实力,将成为推动公司在氢能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通过该项目,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在氢能产业链的整合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氢能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公司对该项目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并将持续努力推进项目进度,为推动国内氢能产业的发展和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冲刺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顺应时代发展趋势,2024年公司一以贯之地坚持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观,坚定不移向清洁能源转型。2024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420.2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2.2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04%;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1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3.04%。

  (一)煤焦业务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我国始终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山西省积极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加快能源领域全面创新、协调发展,助力国家能源安全和“双碳”行动,上半年,我国优质煤炭产能有序释放,煤炭产量保持相对高位,煤炭消费同比略有增长,全国煤炭供需总体平稳,焦炭行业处于“煤-焦-化”产业链的中游,受到上游炼焦煤资源供给、下游钢铁行业消费需求和煤化工行业发展路径选择的影响,焦炭价格呈现低迷现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焦化、天然气、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等商品的生产销售,拥有储量丰富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具备“煤-焦-气-化-氢”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是全国较大的独立商品焦和炼焦煤生产商之一,拥有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完善的环保设施。公司目前拥有四座煤矿,经核准产能630万吨/年,焦炭生产能力1,095万吨/年,在产产能895万吨/年,公司生产的焦炭品质稳定优良,主要为标准一级焦炭。公司焦炭销售的主要客户为华北、华东和华中等地区的大型钢铁企业。报告期公司全焦产量296.85万吨,比上年增加17.93%;精煤产量136.11万吨,其中汾西太岳28.58万吨、东于煤业68.18万吨、锦富煤业39.35万吨。公司所生产的煤炭主要作为公司炼焦的原料自用。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同时,公司副产品焦炉煤气中富含氢气55%左右,是目前低成本大规模制氢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提升产品附加值,在稳健发展传统能源的同时,公司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抓住国家发展氢能源产业的战略机遇期,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在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进行投资布局及构建氢能的“制储运加用”一体化创新生态产业链闭环,秉承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致力于发展成为综合能源供给商。

  (二)氢能业务

  报告期内,氢能正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氢能的能源属性得到进一步明确。氢及其衍生物是实现重点行业脱碳、大规模长期清洁能源储存和运输的关键解决方案。氢能不仅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也是评估其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报告期内,国内氢能产业政策支持体系日趋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聚焦“双碳”目标下能源革命和产业变革需求,谋划布局氢能、储能等未来能源和未来制造产业发展,构建氢能制、储、输、用等全产业链技术装备体系,提高氢能技术经济性和产业链完备性。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氢能作为未来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打造“采集-存储-运输-应用”全链条的未来能源装备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氢能制取及利用技术”列入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和《国家工业节能降碳技术应用指南与案例(2024年版)》。在地方层面,山东、四川等地相继出台“氢能车辆免收高速通行费”支持政策,氢能燃料电池汽车跨区域示范应用进入新阶段,氢能产业商业化进程进一步加速。

  市场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4年上半年,全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产销数据分别为2,773辆和2,644辆,同比分别增长11.1%和9.7%,增长速度在全球主要氢燃料电池汽车市场居首位,销量规模全球第一。报告期内,美锦能源旗下青岛美锦生产的燃料电池汽车各类车型累计上险量457辆,飞驰科技累计上险量195辆,合计推广氢车652辆,位居行业首位。

  报告期内,公司氢能板块各项业务稳定推进。园区运营方面,青岛和佛山园区正积极引入产业链配套企业,进一步加强上下游集聚程度,形成协同效应。位于北京大兴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项目正按进度施工,预计2025年6月前投入使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在佛山氢能科技园开展屋顶光伏水电解制氢系统建设,验证以氢能为核心的多能互补调度方案,探索“源网荷储氢”新模式。下一步,公司将开展制氢加氢一体站及氢车物流运输的协同运营,进一步扩大氢能示范应用场景,推动氢能融入能源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第三份ESG报告,从“行稳致远,绘美好蓝图”“绿色发展,守秀美自然”“守正创新,育净美产业”“凝心聚力,建和美家园”四个维度全面阐述了公司2023年度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管理举措与实践表现,介绍了公司在探索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努力与成效。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提质增效、砥砺前行,持续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革新与可持续发展。

  企业荣誉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提报的“氢能源全生命周期创新生态链项目”荣获首届上海气候周2024“气候灯塔”年度领航奖,公司在气候发展韧性、气候转型引领方面的成果得到业界认可。

  美锦能源致力于不断地利用其在氢能源全产业链的全面优势,优化整合技术资源,寻求业务发展的新途径,以增强其创新能力和提升产品与服务的附加价值,进一步推动能源革命进程,助力能源产业更高质量发展。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108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15:00以现场形式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1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109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15:00以现场形式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珠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1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十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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