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成立于2013年,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85人,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天衡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419人,其中222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天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271.16万元,“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99家,收费总额1,636.21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所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天衡所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7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0次(涉及2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贤武
杨贤武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至 2020年曾担任过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重新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杰
吴杰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未曾担任过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桂华
常桂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2024年度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之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天衡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2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性质、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3.授权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2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久芳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2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独立董事闫国庆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主持,监事石敏波、江涛、周俊帅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
报告》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三、 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25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敏波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
三、 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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