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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郭毅军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变更注册地址作出的相应修订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本次变更的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有助于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所持公司股份尚在限售期内。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第一次回购: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拟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35.8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该方案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312,721股,占公司总股本53,001,466股的比例为2.4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6.00元/股,最低价为58.15元/股,均价为76.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64,698.4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公司第二次回购: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9)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拟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该方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04,056股,占公司总股本53,001,466股的比例为5.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3.51元/股,最低价为56.8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716,880.3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4.08元/股(含)。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尚未完成。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公司将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三)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在回购期限内,若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下限最低限额但尚未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①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80.0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1,875,000股至3,7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54%至7.08%。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上述变动情况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的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24,162.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2,773.95万元,流动资产161,091.26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亿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3.38%、14.10%、18.62%。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人民币3亿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5.08%,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议案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代红女士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2.33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上述增持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签署的减持计划承诺函,以本次董事会作出决议日为基准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三)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四)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股东大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木星科技发展中心(黄山大道中段9号)西山科技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

  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9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木星科技发展中心(黄山大道中段9号)西山科技一会议室

  登记信函邮寄: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木星科技发展中心(黄山大道中段9号)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式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4年9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现场登记所有原件均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传递扫描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为公平对待每一名股东,1名股东只能委托1名代表出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木星科技发展中心(黄山大道中段9号)西山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政阳

  联系电话:023-68211081

  电子邮箱:xishangufen@xishantech.com.cn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第五节“会议登记方法”中相关登记材料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木星科技发展中心(黄山大道中段9号)”变更为“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康竹路2号”,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公司日常办公地址暂未变更,仍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木星科技发展中心(黄山大道中段9号)。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结合此次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需要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的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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