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899,194,43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7,403,800股后的2,891,790,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元人民币现金,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44)。
2、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9)。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2024年5月16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740.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最高成交价为8.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9元/股,成交总额为5,499.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5月16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39)。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符勤回避表决。
因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未能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属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361,180份股票期权注销,其中对首次授予部分35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274,060份股票期权注销;对预留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7,120份股票期权注销。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未能满足“2023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80,000万元”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属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情形。因此公司决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5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274,060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7,120份股票期权注销。
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7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9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
2、公司于2022年9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同日在公司内部事务管理系统以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22年9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和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0月17日。
6、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截至2023年9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程序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注销的原因、数量
1、原因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9人离职或属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情形,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73,63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215Z0019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162,512.29万元,未达到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2023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80,000万元”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45名激励对象因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未能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对其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1,000,43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预留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87,12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数量
公司将对上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5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1,274,060份股票期权与预留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87,120份股票期权注销。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未能满足“2023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80,000万元”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属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情形。因此公司决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5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274,060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7,120份股票期权注销。
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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