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相荣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召开。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2)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6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99,920份;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可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股票期权15,840,148份,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744,378份。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到期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744,378份股票期权;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未达成,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30,747,260份股票期权。本次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36,691,558份。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内容。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6,691,558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10日,以1.55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3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190.60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22年7月4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144.57万份。
6、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0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1,294.5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2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15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285.59万份。
8、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4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002.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23年5月9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13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02.30万份。
10、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17,811,354份。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12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584,526份,行权价格为1.55元/股。
11、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3,980,216份,加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7,811,354份,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两次合计21,791,570份股票期权注销手续。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2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28,544份,行权价格为1.55元/股。
12、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5元/份调整为1.52元/份。
13、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36,691,558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部分33名激励对象、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第二批预留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4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199,920份予以注销。
截至目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可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股票期权15,840,148份,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744,378份。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744,378份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4〕10248号】,公司2023年度集团层面、数字板块、泵业板块业绩考核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鉴于上述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将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30,747,260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6,691,558份,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所作的具体处理,本次注销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4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199,920份予以注销。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结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44,378份,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集团、数字板块及泵业板块均未达标,该部分已不具备行权条件的30,747,26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6,691,558份。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相关手续。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
1、利欧股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利欧股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仁勇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4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199,920份予以注销。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结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44,378份,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集团、数字板块及泵业板块均未达标,该部分已不具备行权条件的30,747,26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6,691,558份。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相关手续。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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