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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剂2024年度部分控股子公司 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出方名称:江苏亨通海能科技有限公司;

  ● 调入方名称: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调剂金额及调剂后担保情况:本次拟调增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调减人民币20,000万元;调剂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人民币2,342,200万元、欧元1,200万元和美元46,733万元的担保,较调剂前担保总额未发生变化;

  ●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决定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2,342,200 万元和欧元 1,200万元和美元36,733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号和2023-097号)。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海智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智汇”)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申请 1 亿美元授信额度,另一控股子公司华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通信”)在该授信额度内向中国信保申请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华海智汇为华海通信提供总额1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前述保函业务项下的责任提供总额 1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号和2024-022号)。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2024年度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342,200万元、欧元1,200万元和美元46,733万元的担保。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考虑到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在原审批的额度基础上对部分控股子公司调增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调减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调剂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人民币2,342,200万元、欧元1,200万元和美元46,733万元的担保,较调剂前担保总额未发生变化。具体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亨通海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射阳县射阳港经济开发区邮电路9号

  法定代表人:顾雪锋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光缆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江苏亨通海能科技有限公司89.15%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86,383.12万元,负债总额为69,275.94万元,净资产为17,107.18万元,负债率为80.20% ;2023 年营业收入为54,350.97万元,净利润为-1,517.5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163,237.72万元,负债总额为 134,625.48万元,净资产为28,612.24万元,负债率为82.47% ;2024年1-6月份营业收入为29,583.99万元,净利润为1,505.06万元。(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3,000万(元)

  注册地址:吴江市七都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施学青

  经营范围:铜杆、铝杆、铝合金杆生产加工销售;铜丝、铝丝、铜铝合金杆、通信电缆及附件、电力电缆及附件销售等。

  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0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22,553.45万元,负债总额为156,447.82万元,净资产为66,105.63万元,负债率为70.30% ;2023 年营业收入为1,689,707.00万元,净利润为20,484.8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251,869.22万元,负债总额为181,632.51 万元,净资产为70,236.70 万元,负债率为72.11%;2024年1-6月份营业收入为1,125,135.67 万元,净利润为4,131.07 万元。(未经审计)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调剂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进行的担保额度调剂,在上述担保调剂后,按调出方和调入方各自调剂后的担保额度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担保调剂后办理公司一切与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五、担保调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调入方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调剂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7,223.1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36,189.73 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2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20日证监许可【2020】1515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9,423,233股,每股发行价为12.3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5,039,999,998.2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698,113.11元)后(应支付保荐承销费用35,0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981,131.96元),实际支付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698,113.11元),差额5,0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83,018.85元)已于2020年6月9日支付),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划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吴江支行账号为8112001013700578101的人民币验资账户5,009,999,998.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9,999,998.2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3,018,868.04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981,131.96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2,833,962.27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5,004,147,167.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02号《验资报告》。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5,039,999,998.2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698,113.11元)后,划入公司人民币验资账户的金额。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三、本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上半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详见三、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4,302,580.7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2019年4月9日至2020年12月1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352,055,997.62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17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了《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52号)。

  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52,055,997.62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依据2023年11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1,883,332.53元,包括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和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基于亚太带宽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及已有目标客户实际需求考虑,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项目的南非段建设进程,优先建设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新加坡延伸段项目,从而将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拓展至新加坡,构筑成亚欧、亚非国际信息互联大通道。公司拟将本项目募集资金90,000万元优先投入新加坡延伸段,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项目的南非段将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另行筹措资金。

  2、 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较原计划投资进度有所放缓,主要原因系:(1)鉴于公司正在与英国洛克利持续优化硅光芯片的性能,主要在开展研发优化性能和小批量验证工作,从谨慎性出发,生产线投资适当放缓;(2)国内数据中心由100G向400G升级的过程较之前预测有所延迟,市场对于400G硅光模块的需求也相应延迟,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也适当调整了投资进度。公司400G QSFP-DD DR4硅光模块尚在客户评估中,公司将根据已开放的客户评估与市场需求等情况,积极推动其量产化工作。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83,815.22万元及其利息优先投入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项目,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另行筹措资金。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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