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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53                                公司简称:唯捷创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37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

  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荣秀丽女士《关于提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荣秀丽女士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荣秀丽女士

  2、提议时间:2024年8月2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荣秀丽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提议前6个月内,提议人荣秀丽女士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一致行动人孙亦军先生因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买入公司股份140.31万股。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荣秀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暂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荣秀丽女士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36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号),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266,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681.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251.13万元。

  截至2022年4月7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932.80万元,坐扣承销费人民币14,58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2,351.5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信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7040078801000001716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39号)。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表之“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的金额与本报告附表1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按月统计归集相关金额,履行内部审批后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一自然月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因此,部分2023年度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于2024年度进行等额置换,另外截至2024年6月末,部分2024年半年度内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尚未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后续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的变更及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成,于2022年12月结项,其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736867237)已于2023年3月13日完成销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于2023年7月结项。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依据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进行,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情形。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半年度,现金管理相关投资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产品期限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可转让大额存单,无需持有至到期,可随时或按季度、按半年度进行转让,流动性较好。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35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李爱华女士召集。

  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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