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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定2024-00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为简化分红程序,2024年5月17日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鉴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4-07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何昊先生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选举副董事长、新聘副总及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临2024-07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关于新聘副总裁及部分高管分工调整的议案》

  根据 CEO提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聘任许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选举副董事长、新聘副总及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临2024-07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7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补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各1名,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七)《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的战略合作事宜,为更好地推进双方的合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荐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万明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选举副董事长、新聘副总及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临2024-07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维持公司董事会结构的合规合理,即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的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由公司事业合伙人委员会推荐钟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选举副董事长、新聘副总及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临2024-07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3: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73)。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4、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该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4-07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2024年8月28日,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相关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657,434.9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6,073,876.3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4,389,038.6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8,824,226.3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8,824,226.3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05,647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即:686,537,558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677,831,91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0,167,478.67元(含税),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67 %。

  综上,2024年度中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少于2023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实现三年累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本次拟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与投资计划,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5月17日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鉴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该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副董事长、新聘副总

  及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新聘副总裁及部分高管分工调整的议案》《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副董事长情况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协助董事长更好的履行职权,根据董事长提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何昊先生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新聘副总裁及部分高管分工调整情况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聘副总裁及部分高管分工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1+2+N”的经营战略,以及数智化业务的发展现状,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数智化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就相关业务结构进行了调整:

  (1)智慧交通BG未来除原有的轨交业务外,将作为行业数智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总包服务商,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定制化解决方案,主要聚焦的应用场景包括轨道交通、车路云协同和能源煤矿等;

  (2)公司数智化BG未来将专注于构建数字和智能化核心能力,包括算力服务、感知与采集、行业数据模型、云平台等相关产品、技术的创新研发及升级迭代,并聚焦于低空经济、低轨卫星领域的技术创新和转化。

  基于上述业务架构调整,经CEO提议,拟新聘副总裁并就部分高管的分工进行调整。

  1、新聘公司副总裁

  根据 CEO提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聘任许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经CEO授权,副总裁许明先生分管数字业务创新板块的研发及市场推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部分高管的分工调整

  

  三、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基于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的战略合作事宜,为更好地推进双方的合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万明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万明勇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为维持公司董事会结构的合规合理,即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的治理结构,经公司事业合伙人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钟蓉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钟蓉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

  1、副总裁简历

  许明,男,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广州周立功单片机发展有限公司Sales&FAE,浙江海森纺机科技有限公司工控嵌入式系统部经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系统架构师、规划设计部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众合智行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2024年1月起任众合智行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许明持有本公司股票180,000股,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城投产业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许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明勇,男,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杭州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杭州城投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明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万明勇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城投产业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杭州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万明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蓉,女,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美国匹兹堡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讲师。曾任美国Sandia国家实验室美国能源部项目负责人、美国宾州州立大学访问学者、SunPrep Technolgoy, LLC.创始人及执行董事、上海特兰斯美逊仪器仪表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东莞南城新科磁电制品有限公司工程师。现任温州芯生代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瓯江特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新材料制备与性能研究。

  钟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城投产业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钟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本次修订章程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补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各1名,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2024年8月28日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3: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事项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3:30

  (2)网路投票时间

  ①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9:15-15:00

  ②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①截止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披露情况

  议案(1)和议案(2)业经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55)。议案(3)至议案(6)业经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69)。

  3、特别说明

  ①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②根据《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下午收市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话:0571-87959003,0571-87959026

  传真:0571-87959026

  联系人:何俊丽,葛姜新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5

  2、投票简称:众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

  1、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5、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

  同花顺路演平台:2024年9月2日(星期一)15:00-17:00

  线下业绩说明会: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5:00-17:00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以网络远程和线下的方式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方式

  公司业绩说明会将通过同花顺路演平台和线下业绩说明会召开,具体时间如下:

  1、2024年9月2日(星期一)15:00-17:00在同花顺路演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同花顺网上路演平台,进入众合科技直播间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352

  2、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5:00-17:0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国际4号楼17楼会议室采用线下会议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通过公司邮箱报名参加,邮箱地址:dshbgs@unittec.com。

  三、参会人员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何俊丽女士,财务总监王美娇女士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1、同花顺路演平台

  1)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进入直播间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352进行提问;

  2)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

  

  2、线下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可通过邮件方式将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邮箱地址:dshbgs@unittec.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同花顺系统或邮箱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

  五、说明会咨询方式

  1、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园3号楼9层

  3、联系电话:0571-87959003,87959026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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